

一、什么是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答:企業在職職工依法參加失業保險、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1年以上,取得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按照初級(五級)1000元、中級(四級)1500元、高級(三級)2000元的標準申領技能提升補貼。
二、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能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嗎?
答: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取得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可參照企業參保職工享受技能提升補貼。
三、在校學生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嗎?
答:在校學生不屬于企業參保職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不享受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
四、事業單位職工可以申領技能提升補貼嗎?
答:目前政策明確企業參保職工及領取失業保險金人員可申領技能提升補貼,事業單位職工、民辦非企業單位職工、以單位形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雇工等暫未納入。
五、如何知道已取得的證書符不符合申領條件?
答:根據有關規定,我國職業資格包括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和技能人員職業資格兩類,國家職業資格目錄內的職業頒發職業資格證書;水平評價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退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轉為社會化等級認定,頒發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證書類型為《國家職業資格目錄(2021年版)》內的準入類技能人員職業資格證書及經人社部門備案的用人單位和社會評價組織頒發的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可通過“技能人才評價證書全國聯網查詢系統”http://zscx.osta.org.cn/核驗)。(參見下圖)

六、技能提升補貼有申領時限要求嗎?
答:有的。需要在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核發之日(以發證日期為準)起12個月內提出申領。
七、技能提升補貼與職業培訓補貼是否可以重復享受?
答: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技能提升補貼與職業培訓補貼不得重復享受。
八、技能提升補貼每年最多可申領幾次?
答:根據國家政策規定,每人每年可享受1次補貼;取得經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發布或備案的急需緊缺職業(工種)證書的,在此基礎上可增加2次補貼次數。
九、同一職業(工種)初級(五級)、中級(四級)、高級(三級)證書都先后取得了,可以享受分別補貼嗎?
答:同一職業(工種)證書同一等級只能申請并享受1次技能提升補貼;需要注意的是,已持有同一職業(工種)高等級證書或享受相應補貼的不再享受低級別證書補貼。
十、虛假取證套取、騙取技能提升補貼如何處理?
答:虛假取證套取、騙取技能提升補貼的,應主動配合失業保險經辦機構退回補貼資金。另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八條規定,以欺詐、偽造證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騙取社會保險待遇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退回騙取的社會保險金,處騙取金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第九十四條規定,違反本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備注: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延續實施失業保險穩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人社部發〔2025〕18號)規定,失業保險技能提升補貼政策實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政策執行期間國家有新規定的,按照新規定執行。